1、具有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;
2、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务;
3、具备以下任职经历之一:
(1)在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教务处担任正科级以上(含正科级)职务。
(2)在公办高职院校教务处现(曾)任副处长以上(含副处长)职务,或担任科长职务3年以上(含3年,截至2010年12月31日,下同),或在系部现(曾)任副主任以上(含副主任)职务。
(3)在民办高职院校教务处现(曾)任副处长以上(含副处长)职务满1年,或在系部现(曾)任副主任以上(含副主任)职务满1年。
4、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,遵纪守法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作风民主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;
5、有基层教学经历,懂得教育规律,工作投入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;
6、具有一定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经验,熟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(有教务处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);
7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交流沟通能力、行政管理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,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;
8、年龄在45周岁以下(即1966年1月1日后出生),身心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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